- 索 引 號:QZ02108-0100-2024-00011
- 備注/文號:泉豐人社〔2024〕33號
- 發布機構:區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3
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涌泉”行動政策措施,根據《2024年泉州市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二條措施》(泉人社規〔2024〕3號)和《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十部門關于進一步推進實施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的通知》(泉人社文〔2023〕196號)文件要求,為幫助青年加強崗位實踐鍛煉、提升就業能力、盡快實現就業,現就我區實施青年就業見習計劃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區組織高校畢業生和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通過為高校畢業生等青年提供見習機會,拓展就業見習單位范圍,提升見習服務保障能力,力爭使有見習意愿的失業青年都能獲得見習機會,增強就業競爭力,形成有利于促進青年就業的長效機制。
二、組織實施
(一)見習對象。見習對象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優先吸納離校未就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殘疾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是指申請參加見習前,未就業、無在我市繳交過社會保險費,且距離畢業證書記錄的簽發時間不超過2年。16-24歲失業青年是指申請參加就業見習前,未就業、未在我市繳交過社會保險費,且身份證上登記的出生日期距離開始見習的時間在16-24周歲之間的失業青年。
(二)見習崗位。見習單位應合法經營,制度健全,管理規范;見習期委派專人負責見習人員工作指導,為見習人員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補助,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見習崗位應符合青年實踐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識、技術、技能含量和業務內容,具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三)補貼標準。對吸納上述人員參加就業見習滿3-12個月的見習單位,每月按不高于我區最低工資標準200%給予就業見習補貼。見習單位每月支付給見習人員的費用也應不低于補貼標準。鼓勵見習單位留用見習人員,見習單位在見習期內提前(實際見習時長不少于原定見習期的三分之一)接收(留用)見習人員,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照原定見習期繼續享受有關優惠政策。對吸納離校未就業建檔立卡脫貧人口、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殘疾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或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80%以上的單位,按我區最低工資標準200%給予見習補貼。
(四)申報要求。
1.符合條件的見習單位可開發具有一定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并填寫《豐澤區青年見習崗位開發申報表》于7月31日前報送區人社局審核,并由見習單位在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平臺發布見習單位和崗位信息。經區人社局確認開發的崗位才可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確認開發的見習崗位有效期截止至10月31日。
2.見習單位接受見習青年前,應向區人社局備案,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材料(詳見附件)報區人社局備案的,不得申領就業見習補貼。
3.見習期滿后,見習單位應及時向區人社局提交申報材料(詳見附件)申請就業見習補貼,區人社局審核匯總后再商請由區財政局按規定列支發放。就業見習補貼申報受理時間截止至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青年見習計劃將納入年度促進就業目標責任制督查考核項目。各街道要將該項工作納入當地就業工作整體安排,加強部門協同,合力抓好實施。
(二)加大宣傳動員。各街道要大力宣傳見習計劃和政策措施,宣傳各轄區經驗做法和成效,講好青年見習故事,營造關心支持青年就業和成長發展的社會氛圍。
工作中遇到具體問題,請及時與區人社局聯系。
聯系電話:28681030,
聯系地址:豐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10室(妙云街樹脂大樓6樓)。
附件:豐澤區青年就業見習辦理指南
泉州市豐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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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豐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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