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學: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教基廳函〔2024〕11號)《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閩教辦基〔2024〕8號)《泉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2024年泉州市初中新生均衡編班工作的通知》(泉教中〔2024〕8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我區初中學校辦學行為,切實保障教育公平公正,構建良好的教育生態,2024年秋季起全區初中學校新生嚴格執行均衡分班政策,現將《2024年豐澤區初中學校新生均衡編班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各校遵照執行。
泉州市豐澤區教育局
2024年8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2024年豐澤區初中學校新生
均衡編班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初中學校辦學行為,貫徹落實國家“雙減”政策,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樹立教育良好形象,根據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實施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嚴格依法依規組織實施,所有學生納入分班范圍,嚴禁初中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二)統一推進原則。初中新生均衡編班由區教育局通過“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統一組織實施均衡編班。編班結果形成后,區教育局將編班結果導出打印交給轄區區屬初中學校。
(三)公正公開原則。做到公開編班方案、公開編班過程、公開編班結果,確保編班工作規范運行。編班結果產生后在校內公布,方便家長、學生查詢。學校要公布咨詢電話,及時解答家長疑惑。
(四)基本均衡原則。堅持“班生額、男女比例、畢業小學等基本均衡”原則,確保各班級生源基本均衡。同名學生分開編班,雙(多)胞胎原則上參與均衡編班,如有捆綁需求的,須提前向學校申請,由初中學校做好摸底登記。
(五)科學穩定原則。已編好班級的學生名單三年內不中途變動,特殊情況下確需調整班級的,學校須報區教育局核準后進行。
二、工作組織
(一)學校層面
一是履行主體責任。校長是均衡編班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應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的均衡編班工作領導小組,對編班工作進行集體討論決策。
二是導入編班信息。學校按照操作指南要求,填寫、校對、導入參與編班的學生信息,包括學生總數、男女生數、同名學生數,并對申請捆綁雙胞胎的考生做好標識,并設置班級總數。
三是均衡配置師資。學校按照任課教師的業務水平、年齡結構和綜合素質等情況平衡搭配任課教師,確保各班級任課教師團隊基本均衡。
(二)區教育局層面
一是審核編班信息。通過“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事先審核學校導入的編班信息;并在均衡編班現場,再次就編班基本信息向各相關學校作最終確認。
二是組織現場均衡編班。區教育局指定地點,統一對各初中學校進行均衡編班。編班過程邀請學校負責人、初一段長、家長代表、學校責任督學等參與現場監督,并邀請區紀委監委駐區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指導。編班結果以“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產生結果為準。編班名單形成后,區教育局工作人員現場打印、蓋章后交付區紀委監委駐區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存檔備查。因特殊原因未及時參與、需要在后期予以補編班的學生,由學校按照上述操作導入相關學生信息,區教育局結合班級人數情況等再次按照編班步驟執行編班。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區教育局已將初中新生均衡編班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并將結合期初工作檢查、招生入學檢查等工作,隨機抽查均衡編班工作落實情況。對在均衡編班工作上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區教育局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等處罰。對公辦學校,還將依規追究相關人員和領導責任;對民辦學校,依法依規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切實營造規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態。
三、其他工作安排
1.各學校初中新生名單須于8月22日前導入完畢。
2.2024年初中新生均衡編班在8月25日前完成?,F場均衡編班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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