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管在建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
根據《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2023年版)》及《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2026年泉州市豐澤區住建局行政執法檢查年度計劃>的通知》(泉豐政建〔2026〕42號)工作要求,為切實加強我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我局決定在全區內開展2026年房屋市政工程“雙隨機”執法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本行政區域內所有在建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不含園林綠化工程)。
根據《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2023年版)》,檢查內容包括質量安全行為、實體工程質量、實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4個方面,每個方面由若干個評價條款組成,并設定每一條款評價記分值,具體詳見《施工單位和項目經理動態監管評價表(房建工程項目)》(附件1)、《施工單位和項目經理動態監管評價表(市政工程項目)》(附件2)、《監理單位和總監動態監管評價表》(附件3)。
1.隨機抽取檢查對象:每季度對可評價項目制定檢查清單,依托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管一體化平臺,根據檢查計劃,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原則上每個可評價項目每季度檢查不少于1次,其中對合同工期少于3個月的工程項目,應對主體結構施工階段至少動態監管評價1次,對項目實施差異化監管以及監管部門部署開展的專項整治等監督檢查工作,也可進行動態監管評價記分。
2.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建立監管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依托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管一體化平臺,從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組成檢查組。每個檢查組由1名組長及不少于2名執法監督人員組成。執法檢查人員與檢查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依法回避。
1.制定檢查計劃:根據工作實際,制定年度“雙隨機” 檢查計劃,明確檢查時間、檢查范圍、檢查內容和檢查要求等。每季度制定《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評價事項清單》(附件4),通過“項目監管系統”告知各方責任主體評價時間、評價內容等事項。
2.抽取檢查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按照檢查計劃,依托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管一體化平臺,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檢查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
3.實施檢查:檢查組按照《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2023年版)》,對檢查對象進行實地檢查,詳細記錄檢查情況,如實填寫《責任主體違規事實確認單》(附件5),項目經理和總監等責任人現場簽字確認。
4.結果處理:檢查組根據現場監督檢查情況,將檢查結果錄入“項目監管系統”并生成《責任主體違規記分告知單》(附件6),通過“項目監管系統”推送給責任主體并在網上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對存在安全隱患、質量問題或不文明施工行為的,依法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予以立案查處,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執法檢查人員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標準開展檢查工作,做到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廉潔執法。檢查過程中要如實記錄檢查情況,不得隱瞞、歪曲事實,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建立健全 “雙隨機” 檢查結果與建筑市場信用體系掛鉤機制,將檢查結果納入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對信用良好的企業給予激勵,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進行懲戒。同時,及時向社會公開檢查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宣傳建筑工地 “雙隨機” 檢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工作成效,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強對執法檢查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執法檢查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執法能力。定期組織對建筑企業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其安全質量意識和文明施工意識。
附件:1.施工單位和項目經理動態監管評價表(房建工程項目)
2.施工單位和項目經理動態監管評價表(市政工程項目)
3.監理單位和總監動態監管評價表
4.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評價事項清單
5.責任主體違規事實確認單
6.責任主體違規記分告知單
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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