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豐澤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規格為正科級。
一、機關職能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城市管理工作和綜合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區委工作安排,把堅持黨對城市管理工作和綜合執法工作的領導落實到履行職責過程中。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起草并組織實施城市管理的規范性文件,擬訂城市管理的相關標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參與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城市市政設施、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供水節水、供氣、污水處理(以下簡稱管轄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業規劃,制定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管轄行業權限內建設項目的申報、立項、委托設計和建設招投標。
(三)擬訂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標體系和管理制度,負責對 城市管理工作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考評。負責管轄行業的行業管理及市場化監管,承擔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監管責任,組織調查處理災害、質量和安全事故。負責制定城市管理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專項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動。
(四)承擔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城市容貌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管轄行業城市管理相關行政審批和監管工作。
(五)負責環境衛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城區道路保潔的監督管理,負責環境衛生設施監督管理。負責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生活垃圾處理場所的監督管理,負責審核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工作。負責垃圾分類工作。指導各街道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六)負責戶外廣告設置的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城市道路照明、景觀照明監督管理,轄區功能照明和景觀照明的維護、運行、監督管理。負責轄區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期間城市照明保障。
(七)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相關建設項目的規劃定點、方案設計、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管養、維修的監管工作。參與轄區汛期所轄設施排澇調度工作。
(八)負責全區城市園林綠化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城市綠地、公園的監督管理和考評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監督管理和指導養護作業招投標工作。負責區管城市園林綠化、公園的設施建設、養護和管理。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城市古樹名木及后續資源的保護、監督、管理工作。
(九)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依法履行漁業領域、水政監察領域、水利水土領域的行政處罰權,依法查處相關違法案件。
(十)研究編制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劃,制定工作目標、標準,并組織實施和考核。按照規定負責組織開展全區城市管理方面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組織、指揮、調度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構開展執法活動。負責區級直接管養的市政環衛設施、園林綠化、公園、供水供氣、排水排污設施的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及執法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的考核、監察工作。
(十一)負責編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專項資金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管轄行業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征收工作。
(十二)負責區級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規劃、建設和運行工作。
(十三)承擔城市管理綜合協調的職責,督導落實城市管理責任。
(十四)負責推進全區城市管理科技創新、成果推廣和技術引進工作。制定專業人才培養規劃,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培訓。
(十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整合劃入區城市管理局職責及相關部門承擔的行政執法職責,負責區域綜合行政執法統籌協調、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的指導監督和組織協調等職責。負責指導水政監察、水利水土和漁業方面的行政執法相關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違規、違法行為。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城市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應在市城市管理局宏觀指導下,加強監督檢查以及應急處置職責,加強、優化、轉變管理職能和服務職能,將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作為推進城市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手段,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一是加強市政管理。加強區級市政公用設施管護工作,切實管理維護好城市支路、街巷路面、給排水、路燈和垃圾收集等基礎設施管理,保障安全高效運行。二是構建智慧城市。在市城市管理局引導下,積極推進城市管理數字化、精細化,加快數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級,加強城市基礎設施智慧化管理和監控服務。加快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檔案信息化建設,探索快速處置、非現場執法等新型執法模式,提升執法效能。三是發揮市場作用。引入市場機制,推進城市管轄行業設施等的市場化運行,不斷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關于區級城市地下管線方面的職責分工。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城市地下管線工程規劃工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的建設工作。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參與城市地下管線工程驗收,負責城市地下管線工程建成驗收移交接收后的運行、使用、維護管理工作。
2.關于區級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方面的分工。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貫徹執行市級部門編制的燃氣、供水、城市道路橋梁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專項規劃、事業發展規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相關區級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監督管理工作及建成驗收移交前的管理工作,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完成后,應當及時將管理信息移交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參與相關區級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驗收及負責指導驗收移交接收后的運行、使用、維護管理工作。
3.關于野生動植物保護職責分工。區自然資源局主管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工作,主管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的監督、管理工作。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承擔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管理職責。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市園林范圍內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工作。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林業范圍其他野生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
4.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根據區政府規定行使市區流動無照個體商販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城市流動飲食攤點食品衛生的行政處罰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依法定點設置食品攤販的食品安全監管。
5.關于在渣土治理方面的職責分工。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渣土車輛的滴、灑、漏管理及不在規定地點卸載等違法行為的監督執法。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受監建筑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房屋拆遷等施工現場渣土堆放、控塵的監督管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豐澤大隊、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豐澤大隊負責渣土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查處渣土運輸車輛不遵守交通法規、不按規定時間和線路行駛等違法行為。
6.關于在垃圾分類方面的職責分工。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在生活垃圾分類的監督執法。區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以及管行業要管垃圾分類的原則,負責本單位及主管范圍內單位、場所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其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督促物業小區做好垃圾分類投放工作,并將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納入新建、改建或者擴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設施等工程項目設計、施工和驗收內容;區商務局負責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并對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企業進行監管以及負責制定和實施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包括社區回收、中轉、集散、加工處理等回收過程中再生資源停留的各類場所)規劃等工作。
二、機關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設辦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規股、綜合股、市容公用管理股、市政工程管理股等6個內設機構和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中心1個直屬行政機構,規格均為正股級。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事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公文、文電、秘書、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扶貧、后勤工作;承辦局領導政務活動相關事宜,組織、協調局機關相關會務工作,編寫會議紀要和大事記;負責全局的醫保社保、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和安全保衛;負責局機關工會、計劃生育。
負責人:方智敏,聯系電話:0595-28075766;
(二)人事教育股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黨務、共青團、人事管理、工資管理、教育培訓、宣傳報道、信息報送、精神文明、爭先創優、出入境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開展隊伍黨風廉政、效能建設,對執法隊伍違反文明執勤、依法行政和隊容隊紀的行為進行糾察;組織開展本單位綜治(平安建設)工作。
負責人:朱文真,聯系電話:0595-28072809;
(三)政策法規股
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市政公用管理行業政策法規的研究;負責指導、監督管轄行業對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的貫徹實施;負責擬訂行政執法方面的規范性文件;負責普法宣傳、法律咨詢服務工作;協調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監督、檢查管轄行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查、聽證、疑難解釋、申請強制執行工作以及行政復議、訴訟案件的答辯、應訴工作。
負責人:郭君梅,聯系電話:0595-28158058;
(四)綜合股
負責市、區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城市管理相關部門之間業務工作的聯系;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開展專項執法和綜合整治;開展業務工作交流,指導基層開展工作;負責管理執法信息和業務工作統計;負責督促、檢查、指導貫徹落實全局的重大決策及重要工作部署;負責建立健全全區城市管理督查工作機制;督查不依法處理、不及時查處的案件;負責協調辦理上級督辦事項和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負責對領導批示、部門轉來和群眾舉報的信訪案件進行督促落實和反饋;牽頭協調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擬定并組織實施管轄行業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行業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
負責人:鄭偉壟,聯系電話:0595-28158056;
(五)市容公用管理股(掛“行政審核審批股”牌子)
組織、指導、監督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鎮燃氣、供水節水、戶外廣告、垃圾分類管理等行業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劃、政策的實施;負責市政建設、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鎮燃氣、戶外廣告等行政審批項目的踏勘,提出辦理意見,并跟蹤管理;負責組織、指導、檢查本級市政公用設施零星修繕、養護維修和規范管理;負責本級城市園林綠化行業管理、園林設施管理,實施城市園林綠化督查工作,檢查、督促區管城市綠地、公園的規范管理服務;負責組織園林綠化行業安全生產、竣工驗收,協調轄區內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負責協調組織本級節水宣傳和開展節水型城市建設工作,指導開展節水型居民小區、節水型單位、節水型企業建設。
行政審核審批股負責本局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審核、核準、備案、轉報及相關政策咨詢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在市級指導、監督下開展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核、核準和審批工作。
負責人:莊添明,聯系電話:0595-22582280;
(六)市政工程管理股
組織、指導、監督市政、城市污水處理等行業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劃、政策的實施;負責編制管轄行業建設項目年度及中長期計劃;負責指導全區市政工程、市政設施、城市污水處理等行業的維護管理;指導市政工程項目的前期工作、設計、竣工后驗收、移交等工作;指導和監督城市管線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區市政設施管理的督導與協調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汛期排澇工作。
負責人:高栩煒,聯系電話:0595-22582280;
(七)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中心
負責研究和建立全區統一的城市管理運作和監督機制,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城市管理各項工作;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的統籌、指導、協調、監督、考評工作;組織全區數字化城市管理基礎數據的更新管理工作。
負責牽頭協調擬定城市管理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目標責任制,并抓好督促、檢查;負責制定有關城市管理的規范性文件;負責對全區城市管理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指導和監督;負責組織和協調全區開展城市管理專項活動和綜合整治;負責建立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的考評制度,組織實施區城市管理工作的綜合考評和年度考核評比;定期組織、協調和聯系區城市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解決城市管理中出現和存在的問題;檢查、督促和指導街道開展城管工作;組織城市管理課題的調研,開展業務工作交流。
負責人:謝秀英,聯系電話:0595-28078016。
三、下屬事業單位
(一)泉州市豐澤區城市管理服務中心
協助主管部門做好轄區內分工負責的城市管理保障事務工作。
負責人:劉文淵,聯系電話:0595-28075766;
(二)泉州市豐澤區城市管理綜合考評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城市衛生管理考評工作實施辦法和考評標準,對中心市區日常衛生管理進行抽查考評。
2.協助主管部門開展中心市區道路、社區、江(海)岸線、內溝河、集貿市場、公廁等項目市容和環境衛生抽查考評的事務性工作。
3.在重要節慶日、重大活動及市級、區級安排的階段性整治活動期間,協助主管部門開展各街道、區級相關部門衛生管理履職情況進行專項考評的事務性工作,并根據需要,針對城市衛生管理難點和熱點問題,適時開展專項考評活動。
4.收集和研究城市衛生管理動態信息,及時向區委、區人大、區政府提供中心市區城市衛生管理情況,為考評、評定各單位城市衛生管理業績提供依據;
5.加強城市衛生管理宣傳,協助主管部門進行城市衛生管理相關業務培訓,定期向社會公布考評結果,實行社會輿論督促。
負責人:謝金輝,聯系電話:0595-22506800;
(三)豐澤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一大隊
泉州市豐澤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一大隊依法統一行使閩委發〔2016〕23號文授權和泉政辦〔2017〕155號明確的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以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的名義執法。主要職責是:
1.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揚塵污染、未經批準現場攪拌混凝土、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市區自來水保護區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2.行使市場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
5.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文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廣場舉辦營業性演出的行政處罰權;
9.行使《福建省城市建設監察條例》第10條規定的關于城建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10.行使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物業管理、裝飾裝修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11.行使與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
12.完成上級依法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劉文淵,聯系電話:0595-28096586;
(四)泉州市豐澤區環境衛生中心
負責對轄區內主次干道和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垃圾收集清運、公廁維護和保潔等保障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協調、指導和督促各街道環衛站的日常工作。
負責人:辜志存,聯系電話:0595-22583207;
(五)泉州市豐澤區市政工程建設中心
1.協助主管部門參與市政行業相關規章和政策措施的制訂、宣傳、貫徹。
2.協助主管部門參與編制市政設施建設規劃
3.協助主管部門參與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涉及市政設施建設項目會審工作。
4.協助主管部門參與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涉及市政設施建設項目的驗收。
5.協助主管部門做好職責范圍內黑臭水體整治、城市內澇治理、道路改造提升等工作。
6.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負責人:朱祖星,聯系電話:0595-22582280;
(六)泉州市豐澤區城市園林綠化中心
1.貫徹實施城市綠地系統規劃,配合市級做好轄區范圍內綠地節點相關工作。
2.協助主管部門做好區級綠化的管理養護工作。
3.協助主管部門做好區級綠化項目的實施。
4.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負責人:黃曉瑜,聯系電話:0595-22584183;
(七)泉州市豐澤區燃氣安全服務中心
1.貫徹落實、宣傳普及燃氣法律法規,提供燃氣儲用安全咨詢。
2.貫徹實施燃氣規劃,協助主管部門做好轄區范圍內瓶裝燃氣規劃布點。
3.協助主管部門與供應站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實施安全精細化考評。
4.協助主管部門參與供應許可、年審現場勘察驗收,建立安全風險點名冊。
5.及時上報燃氣基本數據和工作信息,及時報送安全生產信息。
6.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負責人:莊添明,聯系電話:0595-22582280;
(八)豐澤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二大隊
以豐澤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的名義執法,豐澤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二大隊的主要職責是:
1.依法履行轄區漁政漁港相關執法職責,對外維護國家海洋與漁業權益,對內保護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生產秩序。負責轄區漁港設施及漁業航標維護管理,實施漁港漁船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及漁船海事違法行為的查處;依法查處轄區內違反漁業許可、漁業資源保護制度以及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等行為,查處漁業、水產養殖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對漁業無線電進行執法檢查;負責區海洋與漁業執法機構裝備的規劃、建設和調配。協助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做好漁業船舶船員的考試、發證、換證工作,協助做好轄區內漁業船員考試考核發證工作。負責轄區內漁用航標執法檢查;負責對轄區內漁港水域內影響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作業的執法檢查;依法對轄區內漁港船舶排污和漁港水域環境的執法檢查。依法協助調查處理轄區內漁港水域內發生的船舶污染事故漁業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和漁事糾紛;依法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相關執法職責。
2.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查處違反保護水資源、水利工程設施行為;依法對違法水事活動進行執法檢查,查處水事違法案件,對水政相關執法人員進行培訓、考核;配合公安、司法機關查處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3.承擔水利水土領域的行政處罰相關職責。
負責人:洪文闖,聯系電話:0595-22508404。
四、辦公時間
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辦公電話
聯系電話:0595-28075766;值班室電話:0595-22536552。
六、辦公地址
泉州市豐澤區臨海街道附中路165號豐澤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七、主要負責人
鄭煥閩(豐澤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豐澤區城市管理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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