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區政府第八十五次常務會研究同意,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近期印發了《泉州市豐澤區使用船舶從事海上休閑活動安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現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為加強豐澤區從事海上休閑活動船舶安全管理,規范營運秩序,保障游客、船員、船舶安全,促進海上休閑活動新業態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福建省使用船舶從事海上休閑活動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二、目標任務
通過制定系列管理措施,進一步規范全區從事海上休閑活動船舶的安全管理,提升海上休閑活動船舶管理服務水平,促進海上休閑活動新業態健康發展,為我區經濟發展和產業創新升級營造良好的基礎條件。
三、工作進展
根據區委區政府有關工作安排,區農林水局牽頭修訂《暫行辦法》(初稿),協同區直相關單位、涉漁街道、豐澤海事處等共同商討研究,并征求有關部門修改意見,進一步完善經營管理、航行安全、安全管理等內容,由區文體旅游局牽頭后續修訂校稿工作,形成《暫行辦法》(送審稿)。根據會議討論意見作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暫行辦法》,《暫行辦法》經區政府第八十五次常務會研究通過。
四、范圍期限
《暫行辦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止。
五、主要內容
《暫行辦法》文件內容參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令公布,結合我區實際,重點明確了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構建聯動監管體系
1.政府統籌。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屬地主管、企業主責、部門協同、社會監督、齊抓共管的原則,由豐澤區人民政府建立從事休閑活動船舶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實施轄區從事海上休閑活動船舶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依法組織事故調查。
2.部門協同。公安、住建、農水、自然資源、文旅、應急、海事等多部門按照部門職責,協同做好對從事海上休閑活動船舶的監管工作。并建立部門間執法聯動、協作機制,由相關部門聯合對船舶、停靠碼頭(臨時停靠點)、浮動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根據實際情況在節假日、周末或旅游高峰期加強現場監督管理。
(二)規范船舶經營活動
1.規范主體。個人不得從事經營性海上休閑活動。海上休閑活動船舶經營人應依法進行市場主體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并符合相關條件。鼓勵街道辦事處、國企或其他企業成立休閑船舶運營公司,鼓勵和支持海上休閑活動實行規模化、集約化、正規化經營。
2.明確流程。經營海上休閑活動的企業、合作社等組織,均應向所對應的區級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船舶清單、人員資質、安全預案等有關材料。由區行業主管部門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相關信息發生變更的,船舶經營者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申請辦理變更。
(三)筑牢航行安全防線
1.船舶要求。用于海上休閑活動的船舶實行年度檢驗制度,由第三方船舶檢驗機構檢驗,檢驗結果作為備案、發證、變更的主要依據。用于海上休閑活動的船舶,應當依法登記,并持有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及其他法定證書、文書,按照規定標識船名、船籍港、核載人數。以及文件規定的其他要求。
2.航行區域。區政府組織區公安、自然資源、住建、農水、文旅、應急、市場、城管、海事等部門劃定海上休閑活動水域,設置水域邊界標識或者電子圍欄,確定活動水域內可活動的船舶類型、可容納的船舶數量,規劃配套的船舶靠泊設施和停泊點。
3.航行安全。運營企業對所屬從事海上休閑活動的船舶安全生產負主體責任,在相關行業部門的指導下,完成船舶檢驗、備案登記、檔案管理、定位跟蹤、實時通訊、出入港報備、航區氣象提醒、運行情況監測、安全風險預警、事故(隱患)整改及相關證件(許可、證書)的辦理工作,配合海事事故調查及海上救援工作。
六、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0595-2215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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