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與制定依據
隨著城市發展,部分私有房屋因建成年代較早,存在安全隱患,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活質量。為有序推進私有危房改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及《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規范我區(非古城區)范圍內私有危房建設管理,推動和規范豐澤區(非古城區)非經營性出讓項目用地范圍內私有危房翻建工作,堅持依法依規、穩妥有序推進轄區私有危房更新改造,強化私有危房翻建全過程監管,切實解決群眾危房安全問題,提升群眾生活品質。
三、主要內容解讀
(一)翻建條件:哪些私有危房可以申請翻建?
申請私有危房翻建需滿足位于豐澤區(非古城區)范圍內,具有獨立用地且持有《不動產權證書》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合法權屬證明,并經泉州市住建局官網公布的泉州市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 D級危房(經營性出讓項目用地的個人私有危房翻建除外)。
若房屋已納入或擬納入統一改造片區范圍、位于地質災害隱患范圍,或所在位置規劃為排洪溝、地下管網、城市道路、供電走廊、消防通道等市政設施、城市綠地和其他城市公共空間以及非建設用地的,不予批準翻建。
(二)建設要求:翻建可以建多大、多高?
私有危房翻建占地面積原則不得超過原建筑合法占地面積,建筑層數原則上按“三層(局部三層)”審批,且不得設置夾層,第三層建筑的水平投影面積控制在第二層建筑面積的70%以下,建筑高度控制在10.5米以下(清源山風景名勝區范圍內的私有危房翻建項目以清源山管委會書面意見為準)。
(三)審批流程:如何申請辦理翻建手續?
收件:申請人向所在地社區便民服務窗口提出申請,經社區收件初審、屬地街道辦事處確認后,按月成批報送區自然資源局。
資格確認:區自然資源局會同區住建局、文體旅游局、城管局、屬地街道等部門對提交材料進行聯合審查并出具意見。
審批:區自然資源局受理翻建方案設計圖紙等材料,按程序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監管:屬地街道負責日常巡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抄告相關部門查處。
(四)關鍵環節提醒:施工前后需要注意什么?
項目開工前申請人應依法向區住建局、危房所屬街道辦事處辦理施工報備手續;向危房所屬街道辦事處領取“危房翻建工程公示牌”;向區自然資源局申請驗線。
項目施工過程中申請人應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懸掛“危房翻建工程公示牌”,接受各方監督。發現疑似文物的,應立即保護現場、暫停施工并向區文旅局報告。
項目竣工后申請人應按竣工驗收相關要求組織各方開展竣工驗收,形成竣工驗收報告。
四、范圍期限
本管理規定自2025年2月25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2月24日。
五、聯系電話
區自然資源局行政審核審批股 0595-22768023
區住建局建設工程管理股 0595-22575628
區城管局市容公用管理股 0595-22582280
區文體旅游局文物保護中心 0595-2250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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